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密集柜检验规则
一、密集柜出厂检验
1、手动密集架及电动密集架(密集柜)均需经制造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,并应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。
2、手动密集架(手动密集柜)出厂检验项目按表中序号1~5的内容进行。
3、手动密集架及电动密集架(密集柜)交付时,订货部门有权对产品进行抽验。抽验数量为每组一列,手动及电动密集架均按出厂检验项目进行。
4、抽验的产品经检查如符合要求,则视为该批产品合格;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,则加倍复验,复验合格,则视为该批产品质量合格;经复验仍有一项不合格,则全部返修后重新复验。
5、电动密集架出厂检验项目按表申序号1~5、7~12的内容进行。
二、密集柜型式检验
1、手动及电动密集架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试验;
A.试制的新的密集柜产品;
B.间隔半年以上再生产时;
C.产品在材料、工艺、设计等方面有重大改变时;
D.连续生产时,每年不少于一次。
2、型式检验的产品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,抽取数量为抽验批的百分之二。
3、型式检验的项目,手动密集架按表中序号1~6、13~16的内容进行,电动密集架按表中所列全部内容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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